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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毕业生办理图书馆注销手续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7-06-19    作者:     来源:    

为配合学校自助离校系统运行,简化毕业生读者注销手续,图书馆采用网上自助系统办理离校注销手续。

一、注销条件:

1、当前在图书馆无欠书、欠费记录(包括通过“捷阅通”服务借购的图书);

2、硕、博学位论文已在图书馆“学位论文提交系统”提交并通过审核(非硕、博毕业生无需满足此项条件)。

二、操作流程:

1、登录图书馆OPAC“我的图书馆”;

2、在左侧菜单栏找到“离校注销”,点击进入;

3、查看个人当前是否满足注销条件的审核信息;

4、满足条件的读者,点击“注销”按钮即可完成操作;

5、未满足条件的读者,根据系统提示的未满足条件内容,完成相关手续后,再次登录本系统进行注销即可。

三、注意事项:

1、图书馆自助离校注销系统,仅能为离校读者办理在图书馆的注销手续;

2、自助离校注销完成后,读者将无法正常使用图书馆的各项服务,并无法登陆OPAC“我的图书馆”;

3、注销无自助恢复功能,请谨慎操作。因个人误操作而导致注销的读者,可持本人身份证、校园卡及学院出具的证明材料,到所在校区图书馆总服务台进行恢复;

4、曾在我馆开通过山东省图书馆的借阅权限的读者,无法使用自助离校注销系统,需读者到中心校区图书馆总服务台确认并办理注销手续。

5、请及时处理欠书欠款,否则将记录到个人档案。

联系电话:88361778

图书馆

2017年6月16日